关于疫苗的争论——甚至连疫苗的定义都存在广泛争议——已经达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荒谬程度。这其中的猫腻可不止一个,而是成百上千个。
民众的遵从度直线下降,这在残酷的强制措施和普遍存在的伤亡之后也在意料之中。与此同时,医药公司的机器人账号正在社交媒体上肆意攻击异议者,而传统媒体则将新闻版面变成了不间断的疫苗和药丸广告。
每个人都对该相信谁、真相何在产生了疑问。一些州甚至已经公开反对疾控中心对儿童作息时间表进行哪怕是细微的调整。可见,这个问题已经变得如此具有争议性。
我的论点:这种认知虚无主义源于对经济信号系统的蓄意颠覆,而这些系统原本会揭示令人不快的真相。
让我们先从理论讲起。
1920年,路德维希·冯·米塞斯抛开所有关于社会主义的道德、美学和哲学问题,转而研究它作为一项纯粹的经济实验将如何运作。这一点在之前的几个世纪里几乎无人考虑,即使是苏联的新领导人也鲜少关注,他们除了将工业国有化、空谈无产阶级专政和妖魔化地主之外,对自身所作所为一无所知。
更新 冷静地解释道 复式记账法是社会用来评估资源使用收益和成本的数学方法。这需要价格,价格是相对稀缺性和消费者需求的指标。这些价格构成了经济知识的基本组成部分。它们为生产什么以及生产多少等根本问题提供了指导。
为了确保这些价格的准确性,它们必须在真实世界的市场交易环境中形成,该交易贯穿整个生产结构,从原材料到资本货物再到消费品。只有这个过程才能产生可靠的信号,而会计核算正是基于这些信号进行的。
社会主义声称要用中央指令取代价格体系。那样一来,就连计划者也无法获取有关现实世界的信息。他们将盲目行事,必然会搞砸。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一论点的影响远不止于社会主义之争。它波及到所有受政府干预、价格信号扭曲的领域。每一次价格扭曲,都让我们离获得关于经济价值和市场可行性的准确信息更远一步。
托比·罗杰斯最早指出,这解释了疫苗行业和实践中大部分甚至全部的混乱局面。两个多世纪以来,疫苗产品、实践和行业从根本上依赖于国家干预来提升其在各个环节的生存能力:投资、生产、分销、消费,甚至责任承担。该行业的每一个环节都无一幸免于政府的干预。
罗杰斯 写入:
自1986年《国家儿童疫苗伤害法》颁布以来,疫苗时代暴露出一个米塞斯和哈耶克都未曾预料到的失败。我们不妨称之为监管和认知俘获下的计算问题。社会主义彻底废除了价格。混合市场经济中的俘获则更为隐蔽:它保留了价格,并从内部腐蚀价格,直至其变得毫无意义。
强制性规定、政府采购和保险规则确保了销量,而不管产品实际性能如何。入学法迫使消费者(例如想要上学的孩子)购买产品。责任保护消除了缺陷产品应有的价格约束——法院原本会判令制造商支付的赔偿金。买方被迫购买,而生产商受到保护,因此无法形成有意义的价格。
更糟糕的是,价格反映了买家对所购商品的认知,然而监管和认知俘获却扭曲了这些认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代表制造商掩盖错误数据,并宣称产品“安全有效”。社交媒体平台抹杀受害者的证词。学术期刊审查持不同意见的学者。大学将挑战传统叙事的教授列入黑名单。因此,社会上关于产品及其缺陷的分散信息从未得到有效传播或整合。
他最后总结了我在所有疫苗辩论中反复强调的观点:我们无需采取非此即彼的绝对立场,要么支持疫苗,要么反对疫苗。每个人都应该有选择的自由。目前社会真正缺乏的是一个信息渠道,能够对这些产品的优劣做出清晰的判断,并明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
答案是自由市场。正如罗杰斯所写:
重建疫苗市场需要取消所有强制性规定、废除责任保护、撤销保险规则并终止政府采购计划。然而,要制定一个有意义的价格(能够向社会传达产品的风险和益处),还需要阻止监管俘获和知识俘获(即大型制药公司对期刊和大学的控制)。
罗杰斯将干预行动的起始时间定为1986年。然而,无论我们追溯到多远,都会发现从1796年疫苗接种概念的起源开始,就存在着严重的歪曲。我们只需讨论一下美国的情况即可。 平行干预 事件发生在西方世界的大部分地区。
英国医疗创新新闻 抵达我们的海岸1812年战争之后——战争总是会引发对疾病的恐惧——一位美国医生(詹姆斯·史密斯,也就是我们熟知的第一位福奇博士)突然出现,成为官方疫苗代理人。他游说总统,希望借此提振自己的事业。
1813年,詹姆斯·麦迪逊总统签署了《疫苗法案》(鼓励接种疫苗法案),这是美国历史上联邦政府首次对任何医疗产品乃至消费品做出重大认可。这个声称权力极其有限,任由民众追求各自幸福的政府,却发现了其第一个重大例外。
该法案设立了国家疫苗代理机构,并提供免费邮资用于分发疫苗材料,从而有效地补贴了疫苗的获取、供应和分发。
由于大量伤亡报告引发公众强烈抗议,国会于1822年废除了这项法案。这种先是大力推广,随后遭到冷遇的循环,形成了一种模式,几乎定义了美国疫苗发展史上的整个历程:政府干预之后是消费者抗议。时间流逝,疫苗产业又会想出新的应对方案。
在这种情况下,仅仅十年后,该行业就找到了另一种规避市场力量的途径。1832年的《印第安人疫苗接种法案》资助了白人定居点附近部落的疫苗接种,但接种率参差不齐,而且在某些情况下,接种还带有与驱逐政策相关的胁迫成分。我们对这场运动的结果只有极其零散的记录。人们只能想象:割开他们的手腕,将动物疾病传播到原住民的血液中,这简直是骇人听闻。
南北战争时期(1861-1865年),由于军营中爆发天花疫情,联邦军和邦联军都强制要求士兵接种天花疫苗。这导致数千例有据可查的伤亡,其中许多是由于交叉感染以及梅毒通过尸体和健康人传播造成的。
在污染丑闻之后,1901年再次爆发了新一轮死亡浪潮,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感到担忧。在惊慌失措的食品行业游说下,国会于1902年通过了《生物制品控制法》,设立了第一个监管消费品生产的政府机构(比肉类加工引发争议早了数年)。这项法律促使政府有效地对食品的安全性和纯度进行认证,以回应食品行业为在日益增长的质疑声中重塑消费者信心而提出的诉求。
此前,马萨诸塞州于1855年颁布了美国首个学校强制接种天花疫苗的法令。此后几十年,其他州也纷纷效仿。1905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此类强制接种法令合宪。 雅各布森诉马萨诸塞州这加强了各州强制接种疫苗的警察权力。因此,20世纪期间,针对学龄儿童和其他人群的疫苗接种强制令不断扩大。
伤亡报告再次出现,民众的抵制情绪也日益高涨。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旨在弥补产业崩溃的权宜之计迎来了两项关键的新举措。首先,1980年,《拜杜法案》允许对联邦资助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并分享收益,从而促进了政府机构、大学和产业界之间的紧密联系。其次,1986年,《国家儿童疫苗伤害法案》保护了疫苗生产商免于因疫苗造成的伤害而承担民事诉讼责任。此举旨在通过保护产业来稳定疫苗供应。
纵观疫苗研发和分发的历史,各种研发补贴、预购、公私合作以及机构保证都对疫苗的研发和分发至关重要。
此 新冠疫情期间 情况变得更加复杂:恐慌性地筹集资金、快速审批、迅速赔偿、铺天盖地的宣传,随后对公共和私营部门数百万人实施惩罚性强制措施,其中包括对几乎零风险的儿童注射实验性药剂。结果是伤亡人数打破了所有历史记录。
这是一个从头到尾的政府计划,与苏联的五年计划并无二致,包括不断宣称其取得了巨大成功,而这一切都是由工业优先事项决定的。
这一点众所周知。但鲜为人知的是,即使追溯到两个多世纪以前,这些产品也从未真正接受过市场检验,从未面临过符合正常责任标准的真实定价结构,也从未像其他几乎所有行业一样,需要应对会计指标。
目前,整个疫苗产业在生产环节是社会主义模式,在分销环节则是法西斯模式。受害者被蒙蔽,产业受到保护,机构被控制,期刊被收买,媒体被洗脑。这与自由市场背道而驰,除了彻底的国有化之外,几乎无一例外。这套策略利润丰厚,以至于所有社交媒体都被产业界及其机器人的不间断宣传所充斥。
唯一合理的结论是:如今,即便公众的怀疑和不信任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也没有任何坚实的理由对疫苗采取教条式的立场,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我们只是想说,应该给自由市场一个机会,让它告诉我们什么是真相。而现在,市场发出的信号是错误的,而且有利于谎言。
米塞斯在最初提出论点两年后,又写了一部完整的著作。 书 他进一步阐述了这一观点。关于医疗领域的干预,他运用自己的经济计算理论预测,政府干预医疗领域会“使人民身心俱疲,或者至少会加剧疾病的蔓延、延长和恶化……我们不能在不造成疾病的情况下削弱或摧毁人们的健康意愿。”
然而,我们现在知道,制造疾病确实能带来丰厚的利润。这个问题至今仍未解决。许多医疗行业都在从其造成的伤害中牟利。如何才能阻止这种情况,扭转激励机制,让医疗行业通过行善获利呢?我们可以从终止那些旨在为了自身利益而扭曲市场信号的企业机制入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