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讨论和理解美国健康自由必要性的必要条件,我们必须首先定义健康自由的含义。一个简单的定义是:每个美国人都有权决定在自己的身体上或体内进行哪些医疗干预,有权获得和使用自己选择的医疗和治疗方式,有权根据自己的良知保持自己的健康,有权不接受非自愿的药物治疗,无论是通过食物供应、水供应还是空气传播。
在一个自由和道德的社会中,健康自由不仅仅是一种便利,而是一种必需。从这个角度来说,在受伤或患病的情况下,所有美国人都必须拥有绝对的权利,选择接受哪些医疗干预和治疗,以及使用哪些医疗或治疗方式来治疗疾病或伤害;美国人必须自由选择如何保持健康,无论是通过营养、补充剂、草药、药物还是各种治疗方式;美国人必须能够获得有关植物和动物饲料种子以及我们食品供应中的食物如何种植或开发、用药、加工和包装的真实信息;美国人有权生活在一个没有水和空气传播的药物、昆虫媒介和化学物质的社会中。
健康自由只能存在于一个自由、道德、重视社会每个成员的社会中。因此,这一先决条件排除了任何形式的医疗强制。强迫另一个人冒着生命危险来换取另一个人的理论利益是不道德的。此外,政府没有道德权威或权力来规定美国人将哪些医疗产品放入或涂在自己的身体上。如果政府中有人拥有这种权力,那么没有美国人真正自由,也没有美国人拥有任何有意义的权利——美国人只是奴隶。
为了创建一个基于真正健康自由的社会,第一步应实施以下政策转变。还有很多变化也应实施,但这些建议将解决我们目前存在的制度中最明显、最有害的反自由和反健康方面:
- 禁止一切医疗强制令:
这款 独立宣言 规定,“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医疗规定表面上违反了我们的建国文献。
健康自由要求在实施医疗治疗或干预之前获得自愿知情同意。因此,医疗强制令从定义上来说与自愿同意是对立的,因此必须在自由和道德的社会中被禁止。政府中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任何美国人的病史,不知道什么对美国人最好,也不必承受美国人做出的任何选择所带来的后果,因此,医疗强制令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合理的。 - 废除 拜杜法案:
“拜杜法案(原名为《专利和商标法修正案》)是 1980 年颁布的一部联邦法律,该法案授权大学、非营利研究机构和小型企业在其组织内由联邦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下开发发明,并对其发明申请专利和将其商业化。”
根据该计划,政府科学家每年可获得高达 150,000 万美元的专利资助。
理论上,拜杜法案允许这些由纳税人资助的科学家以及其他个人和实体保留他们在由纳税人资助的研究和开发活动中开发的知识产权的专利权,从而激励聪明的科学家到联邦卫生机构就业,而不是进入利润更丰厚的私营企业。
实际上,这项法案永远改变了纳税人资助的科学家的利益,使他们的利益远离美国人民,转向他们自己的利益和利润以及与他们合作的私营企业的利润。安东尼·福奇博士和他的 NIAID 团队臭名昭著 拥有 Moderna 新冠疫苗一半的专利 这激励了错误的新冠疫情时代政策,导致美国人的权利受到极大侵犯,证明了拜杜法案造成的不正当激励以及废除该法案的必要性。 - 废除处方药使用者付费法案(PDUFA)共 1992 个:
“《处方药用户付费法案》(PDUFA)由国会于 1992 年制定,授权 FDA 向提交某些人类用药申请以供审查或在已获批准的申请中被列为某些处方药产品赞助商的个人收取用户费用。自 PDUFA 通过以来,用户费用在加快药物审查和批准流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仅在 2022 年,制药行业就支付了 2.9 亿美元的用户费用,占 FDA 整个预算的 46%,其中包括 1.4 亿美元(占 66%)的药品审批人员工资以及 197 亿美元(占 43%)的生物制剂(疫苗)计划预算。作为 PDUFA 的直接后果,FDA 的既得利益与制药行业的利润和成功有关,而不是与美国人民的健康和福祉有关。 - 废除《公共准备和应急准备法》(准备法案) 授权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发布 PREP 法案声明。
“该声明为以下索赔提供了责任豁免(故意不当行为除外):
- 因实施或使用针对疾病、威胁和状况的对策而引起、产生、有关或导致的损失
- 部长确定构成当前或未来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的可信风险
- 参与开发、制造、测试、分发、管理和使用此类对策的实体和个人
PREP 法案声明的具体目的是提供免责权利,与其他紧急声明不同,且不依赖于其他紧急声明。”
《PREP法案》亵渎了知情同意的道德原则,即使个人明确违背患者的意愿和指示,他们仍免于承担责任,因此必须予以废除。 - 废除 支付得起的医疗法:
《平价医疗法案》让美国人坚定地接受制药和以药物为基础的医疗模式,即使 尽管大多数美国人 2021 年至少使用过一种“替代”药物,30.6 年为这些整体医疗服务自付费用为 2023 亿美元。 Statista相反,实施一项健康储蓄计划,允许美国人选择他们想要的健康和医疗方式,这反过来会促进更多的竞争,并通过打破医疗和保险行业现有的垄断来降低美国过高的医疗成本。 - 废除国家儿童疫苗伤害法案(美国国家视觉艺术学院):
《全国疫苗和疫苗法案》免除了疫苗制造商的责任(故意不当行为除外),从而对行业产生了一种不正当的激励,促使其不断开发疫苗,然后由各州强制要求生产。此外,《全国疫苗和疫苗法案》通过建立一个缺乏正当程序和调查的独立联邦行政法院结构来保护行业和疫苗项目,由“特别法官”而不是法官管理,所有这些都违反了宪法保护的正当程序权利。虽然《全国疫苗和疫苗法案》包含其他旨在保护美国家庭和确保国家疫苗供应安全的条款,但国会并未进行适当的监督,1986 年该法案通过时做出的承诺也未得到遵守。因此,因疫苗而受伤或死亡的美国人将面临巨额医疗费用,只能自谋生路。 - 禁止私人向政府实体捐款:
禁止私人、基金会、公司、承包商和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向联邦政府的任何机构或实体捐赠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 FDA 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接受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辉瑞公司等私人机构的资金,从而使该机构的利益偏向这些私人机构,而远离美国公众。 盖茨 与 FDA 和 CDC基金会 从制药行业获取资金,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控该行业产品的安全。 - 高级联邦雇员的冷静期:
实行五年冷静期,在此期间,机构领导、副手和其他关键官员可以离开联邦机构,进入他们监管的私营部门公司。 - 防止利益冲突:
取消利益冲突豁免,确保卫生机构委员会、董事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任职人员不会存在利益冲突。披露利益冲突不足以确保机构追求美国人民的利益。存在经济或意识形态利益冲突的个人不应担任任何决策者。 - 禁止政府向非营利组织提供补助:
禁止政府将纳税人的钱分配给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的存在是为了服务公众利益,应该由美国公民直接资助。如果非营利组织的使命值得追求,公众会很乐意支持它。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我们的权利,不应该参与挑选赢家和输家,也不应该利用第三方来推行公众无法触及和审查的政策。 - 禁止水氟化:
而 水氟化 此类计划非常普遍,不仅从健康角度来看是危险的,而且是违反知情同意的伦理原则的强制用药。研究比较了供水氟化和未供水氟化社区的健康结果和智商,发现供水氟化社区的儿童 智商下降 因此,生活前景较差。其他研究也证实了工业废料氟化物对健康的危害。
此外,由于市政供水中添加了氟化物,这些社区的居民无法选择不服用,因此不得不被迫服药。任何人都不应该为了维持生理需要而被迫饮用加了药的水。 - 禁止释放转基因昆虫
保持健康的两个原则是充足的阳光和新鲜的空气;然而,在一些州,州政府与私营企业合作, 释放转基因蚊子 蚊子进入社区。虽然这些蚊子通常被设计成相互繁殖并消灭危险物种,但人类被这些昆虫叮咬对健康的影响尚不清楚。人们也不应该为了外出而冒着被这些生物叮咬的风险。这相当于一种未经任何形式同意的强制用药形式,必须终止。
这些建议应被理解为必要的第一步,以开始纠正当今美国存在的灾难性卫生政策环境,并恢复美国真正的健康自由,这将允许所有美国人决定允许哪些医疗干预进入或作用于自己的身体,使用哪些健康和医疗方式来维持健康,以及能够摆脱通过食物供应、水供应或我们呼吸的空气等非自愿药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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