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锁时代最显着的特征之一是人权游说团体——其成员在表达对政府政策的意见时通常从不胆怯——转变为一只明显不吠的狗。
自 2020 年 XNUMX 月起,人权活动家和倡导者只有在他们缺席时才变得引人注目,因为政府法令基本上将最基本的自由置于一边。 在流行的词汇中,人权仍然被理解为具有保护个人自由免受专横国家侵害的目的。 那么,为什么全球人权支持者——由律师、学者、活动家、活动家、专家和官僚组成的联合体——如此明显地没有为这一基本目标付出哪怕是口头上的努力?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一本书。 这当然是我打算在这里和其他地方详细剖析的东西,因为人权运动被国家友好的管理左派俘获的根源非常深。 然而,一条线索在于各个国家人权机构 (NHRI) 对封锁现象的反应。
国家人权机构,本质上是人权监察员,是联合国人权体系的基石。 这个想法是,这些机构作为官方政府政策的制衡力量,为可能被忽视的人权问题发声,并帮助联合国系统本身实施和监督人权法的遵守情况。 它们存在于大多数西方国家(美国,与其对国际人权法的普遍怀疑保持一致,并且可能由于我们将要得出的原因而受到赞扬, 没有一个) 并且通常可以依赖于在当前的问题上重复喋喋不休的班级的公认智慧。
国家人权机构得到联合国本身的认可,而且通常 通过作为“网络”的 NHRIS 全球联盟 (GANHRI) 相互联络。 对于感兴趣的观察者来说,这很容易导致在 Covid-19 上公开分享“最佳实践”(我明智地使用这个词), 包括 2020 年初夏编制的国家人权机构对封锁的回应表.
它使阅读变得有趣。 “自由”一词在这份 37 页的文件中恰好出现了 8 次,其中 7 次(在蒙古、阿塞拜疆、塞浦路斯、法国、卢森堡、黑山和乌克兰的国家人权机构的答复中)在要求国家采取更多措施保护“弱势群体……例如被剥夺自由的人”——即监狱。 “自由权”一词在文件中出现过一次(以弱化形式出现),唯一的国家人权机构似乎表达了对“无端剥夺人身安全和自由权”的担忧,尽管只是提到了以下行为:警察,即津巴布韦的 ZHRC(尽管南非人权委员会也称自己对警察使用武力感到“不安”)。
与此同时,“结社自由”一词根本没有出现在文件中,“良心自由”也没有出现。 “言论自由”确实出现了——两次——但在模棱两可的背景下(尼泊尔国家人权委员会显然就此事向其政府“提供了建议”,挪威国家人权机构参加了关于“假新闻、错误信息和会议上的言论自由”)。 换句话说,全球国家人权机构的集体权重似乎基本上与封锁和其他限制对自由民权传统核心的影响无关。
另一方面,有些单词和短语会反复出现。 “弱势群体”出现27次,我们反复看到坚持对“弱势群体”或“弱势群体”给予“特殊保护”——老人、残疾人、流动人口、囚犯、无家可归者、儿童等. “平等”(或“不平等”)实质上出现了大约 10 次(这个词也只是出现在一些国家人权机构的标题中),通常伴随着对 Covid-19 将如何扩大“不平等”的担忧(例如加拿大)或坚持“平等原则”应该告知如何实施封锁(例如爱尔兰)。 贫困被提及 12 次; 'disability' 或 'disabled' 32 次; '女人'11次。 在这方面的典型回应似乎是加拿大人权委员会的回应,内容如下:
该委员会已发表多项声明,敦促加拿大政府和公民社会组织继续捍卫人权。 生活贫困的人、逃离家庭暴力的妇女和儿童、住在收容所、流落街头或有无家可归风险的人、残疾人或有健康问题的人、有心理健康问题的人、独居或住在机构中的老年人,以及不能忘记或忽视惩教机构中的人。
也就是说,出现的总体情况是世界国家人权机构对封锁和其他对公民自由的限制背后的基本理念“非常放松”,实际上只对巧妙地应用相关措施感兴趣。
(事实上 ,在某些情况下,国家人权机构似乎更像是啦啦队而不是批评者,例如比利时的国家人权机构“欢迎[编辑]抗击流行病的政策,”卢森堡的国家人权机构“欢迎[d]政府做出的承诺”为应对“健康和经济紧急情况”,阿尔巴尼亚的人权监察员“欢迎采取限制公民流动的措施”,荷兰的国家人权机构“欢迎[d]政府采取的[!]严格措施。”该文件是通篇还提到国家人权机构鼓励公民遵守政府法令的声明,正如当塞尔维亚监察员“敦促所有公民……遵守政府的措施”时,北爱尔兰国家人权机构发表声明强调每个人都听从政府的建议,'丹麦人权研究所'鼓励[d]每个人都按照地方当局的规定和指导方针行事',波斯尼亚监察员敦促公民'严格遵守'政府的指示。 一些国家人权机构,例如玻利维亚和孟加拉国的国家人权机构,甚至开设了在线课程和广告活动,鼓励人们呆在家里。)
公平地说,一些国家人权机构——例如西班牙、立陶宛、爱尔兰和丹麦的国家人权机构——显然做出了(公认的止痛剂)声明,大意是紧急情况下对权利的限制必须是相称的,并且只能在短期内实施。 但所有累积反应的优势非常明显:封锁很好,甚至值得称赞,只要没有歧视性影响,只要弱势群体——残疾人、囚犯、少数民族、老年人、等等 – 受到保护,不会受到不成比例的伤害。
这张照片最终向我们展示的是,国家人权机构的工作人员——当然是在发达国家——对国家没有天生的怀疑,实际上似乎更喜欢它并希望它变得更大。 在这方面,该文件读起来就像现代管理左派希望国家做更多事情的勾选框清单,并相应地扩大:结束歧视并实现不同群体之间的结果平等; 保护广义上的“弱势群体”; 并重新分配资源。
很难逃避这样的结论,换言之,国家人权机构的工作人员通常是大学毕业生(通常是研究生级别),因此是国家人权机构的成员。 新精英,并且因此倾向于与该类别的其他成员在同一水域游泳,只是简单地吸收了它的大部分价值。 他们欢迎国家官僚机构本身的扩张(因为他们和他们的朋友和家人往往依赖它),尤其喜欢它追求符合他们自己价值观的项目——平等、家长式作风、再分配。
他们对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和良心自由等传统自由主义价值观兴趣不大,事实上,他们常常含蓄地蔑视这些价值观,认为它们是危险的。 只要是为了他们自己的(所谓的)利益,他们就对当局对人们进行指挥的想法感到相当自在。 换句话说,他们将自己视为类似于柏拉图的“守护者”阶层,拥有以他们认为合适的方式协调社会的智慧。
这些人对一般的威权主义没有特别的敌意,只要它是“正确类型”的威权主义。 那么,为什么他们会特别大声疾呼反对封锁,或呼吁政府保持克制? 答案很简单:他们不会——所以他们没有。
当然,这将我们引向一个更广泛的问题,即国家人权机构的首要目的是什么,如果他们要做的只是加强并可能修补什么的边缘 de Jouvenel 曾被称为“现代最伟大的现象” – 即扩大国家以实现“幸福”的愿景? 我认为,这个问题本身就是答案。 如果你是一个国家,你为什么会看到创建这样一个机构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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